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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优化政采营商环境有招数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2-06-10 22:49:5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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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市:优化政采营商环境有招数

本报讯 今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财政局结合全市开展的“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多措并举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首先,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畅通中小微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渠道。抚州市财政局明确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不得将供应商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纳税额等条件作为资格条件或评审因素,确保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依法依规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在全省设区市率先启动“全省一张网”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上线,将全市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从30万元调升至50万元,进一步扩大采购单位到电子卖场实施小额零星采购的货物和服务范围,为本地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便利与机会。截至4月底,已有2223家本地供应商入驻该市电子卖场,其中60%以上为中小微企业,20%以上为个体工商户,上架商品近12万件,成交金额突破3700万元。

其次,出台专项优惠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今年3月,抚州市财政局专门印发了《抚州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指引》,要求全市政府采购项目适合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文件必须以醒目的方式在资格条件中标明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并明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也要在价格评审因素中体现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据不完全统计,自文件发布以来,市本级已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项目12个,采购金额达2229.6万元。

最后,积极推行惠企举措,有效减轻企业资金负担。从今年3月1日起,该市取消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据测算,此举每年可使投标单位免缴资金约1.2亿元。同时,该市还开展了政府采购累积投标保证金退付工作,已督促采购代理机构退付43个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167万元,并对22个不及时退付投标保证金的代理机构进行了通报和处罚。

(抚州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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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50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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