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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起来!四川出台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管理办法

栏目: IT,电子报 时间:2022-04-25 20:17:0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管起来!四川出台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管理办法

本报讯 记者吴敏报道 “执法人员如需检查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我只需要出示电子证就行,很方便的!”四川网约车司机张师傅对记者说。

记者注意到,随着四川省电子政务建设速度的加快,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如何对这些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进行规范?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及《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概念及其法律效力,规定了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进一步规范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在全省的推广应用。

《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证照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同时,《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但是,通过对电子证照、电子印章进行截图、扫描、拍照、打印等操作方式形成的证照复制件,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全省水务、电力、燃气、通信等公用事业运营单位以及金融、物流、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事业单位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应用电子证照。电子证照持证主体,可通过“天府通办”移动端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平台,向电子证照使用部门出示电子证照。办法要求,政务服务部门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能够获取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不得要求申请主体提供实体证照原件或复印件。

为保障电子印章的使用安全,《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强调,电子印章持有主体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电子印章使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电子印章。当发生电子印章保护口令泄露或遗忘等情形时,可向电子印章制发单位申请重置电子印章保护口令。

据了解,《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将促进四川全省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应用管理,为全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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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42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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