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浙江将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采支持力度

浙江将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采支持力度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2-04-14 20:03:3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浙江将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采支持力度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大力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对相关中小企业提高政府采购份额,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意见》明确了加大创新支持力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人才支持力度等10项主要任务,并提出了18条具体支持政策。其中,针对政府采购,《意见》要求,一方面,要提高政府采购份额。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货物和服务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工程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顶格执行小微企业享受的政府采购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另一方面,要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重点推荐,其科技创新产品、服务首次投放市场的,在功能、质量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的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不得以商业业绩为由予以限制。鼓励采购单位通过政采云制造(精品)馆采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提高预付款比例,加快资金支付。引导金融机构提高政采贷授信额度,提供利率优惠和绿色通道。

《意见》提出,到2025年,浙江省要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5万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万家以上、省级“隐形冠军”企业50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0家,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30家左右,打造成为补链强链和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39期第1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