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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 时间:2014-02-21 10:55:2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项目名称:河北省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建设(乐器类)A包项目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1年11月9日至11月21日(节假日不办公)
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9日9:00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001141A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文化厅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军
电话:0311-8591802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邮编:0500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标书制作人:段向辉
电话:0311-87908671
传真:0311-87908679
本项目联系人:李庆南
电话:0311-87908672
传真:0311-87908679
综合信息部(标书发售):
电话:0311-87908680
传真:0311-87908679
采购内容及数量:电子琴(带架)478台、手风琴478台
采购用途:办公
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生效以后所有设备、产品30天内全部到货并送到指定地点。60天内完成产品安装调试工作,达到验收标准。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确认须知” 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填写“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综合信息部联系。
资质要求:1.投标方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文体设备”或“文艺器材”,不符合或不包括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2.投标方投标时须提供所投全部产品的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时不用。投标文件中提交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时提供原件。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3.投标人注册地点不在河北省的,必须在河北省境内设有分公司(在工商局注册),分公司成立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投标时提供原件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4.投标方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交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时,委托代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信息部(319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信息部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A包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时间:2011年11月29日8:3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厅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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