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为政采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
政府工作报告为政采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
■ 本报记者 昝妍
扶持中小微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等词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频繁出现。向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与公共服务、民生建设紧密相连的政府采购必然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指引,布局下一步的发展工作。
纾困中小微企业力度再加码
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中小微企业生产成本压力增大、经营困难加剧、风险逐渐扩大。这些现实情况不仅考验着企业的生存能力,而且考问着政府的应对能力。一直以来,“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都困扰着我国中小微企业。为此,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着墨颇多。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的覆盖面,努力营造良好融资生态,进一步推动解决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引导金融机构准确把握信贷政策,继续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给予融资支持,避免出现行业性限贷、抽贷、断贷。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发挥政策功能的一项重要目标,为更好地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出台多项有力有效的举措,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打通银企融资通道,帮助中小微企业移开融资困局这块“绊脚石”。中小企业凭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合同直接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对合同真实性进行核对后放贷,采购人将采购资金支付到约定收款账户,归还全部贷款金额。例如,仅2021年湖南一地,就有303家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信息服务平台获得10.8亿元融资。据《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重庆、内蒙古、河北、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深圳、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省市都开展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
未来,期待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能惠及更多的中小微企业。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是当前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更是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中,要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要同步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务数据共享,进一步压减各类证明,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基本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加快解决群众关切事项的异地办理问题;要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是我国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仅有利于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还将对其他市场活动形成引领示范作用,有利于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近年来,在财政部的领导下,地方财政部门主动作为,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方面已取得诸多成绩:清理纠正违规设立产品、供应商等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规定和做法,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减少审批审核事项,完善政府采购保证金制度,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等。
2022年,《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落地实施, 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六个城市将开展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其中涉及政府采购领域多项内容。期待试点城市在清除隐性门槛和壁垒、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等一系列改革中取得新成效。
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是“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如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相关部署。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落实防止返贫检测帮扶机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加强劳务协作、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强化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措施,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深化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增强脱贫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从精准扶贫到脱贫攻坚再到乡村振兴,始终有着政府采购的身影。2013年到2018年,一些地区把政府采购作为提高精准扶贫效率的重要手段。如,安徽省庐江县开通扶贫项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绿色通道,优先安排扶贫项目的招标场地;江西省崇义县利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搭建互动式扶贫平台,帮扶单位通过网上商城采购精准扶贫物资。2019年到2020年,财政部明确提出以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政策目标,并相继发布了一些实施方案。除了采用预留采购份额、优先采购等支持措施外,财政部还会同有关部门搭建了集“交易、服务、监管”于一体的“832平台”销售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数据显示,2020年,各级预算单位积极响应号召、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通过“832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约99.67亿元,在解决农产品滞销、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脱贫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21年以来,财政部明确提出通过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规定中央和地方各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
2022年,财政部再度发文要求各预算单位积极通过“832平台”发布食堂食材采购和工会采购需求,加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从需求侧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领域持续支持乡村振兴的“成绩单”很值得期待!
双碳目标下绿色采购将重点发力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的讲话中首次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关于“双碳”工作推进的总体基调和节奏,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也作出了部署。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能源革命,确保能源供应,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减量替代,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推进大型风光电基地及其配套调节性电源规划建设,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能力。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建设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推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降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完善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政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的组成部分,承担着保护环境政策功能的政府采购,是“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构成,屡屡被委以重任。2020年7月,财政部联合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对外发布《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明确在政府采购中推广使用绿色包装,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10月,财政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南京、杭州等6个城市开展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2022年,《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正式落地。
可以预见的是,在“双碳”目标下,我国政府采购可凭借强大的示范效应,引导和带动更多政策和社会资金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并引领全社会进一步增强低碳消费和低碳生产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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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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