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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强化政采“最后一公里”管控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政采头条,电子报 时间:2022-02-10 19:28:2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政采头条

山东强化政采“最后一公里”管控

《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重点从强化需求引领、建立审查机制、优化组织流程等方面对履约验收提出新要求

本报讯 山东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等规定,对履约验收提出了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履约验收的“最后一公里”管控作用。《办法》已于2月8日起施行。

据山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采购监管逐渐由事前事中审批转变为事后监管,而履约验收作为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是保证采购结果质量、开展绩效评价、形成闭环管理的关键环节。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重采购、轻验收现象屡禁不止,导致部分不良供应商“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为强化履约验收的“最后一公里”管控作用,山东省财政厅对此前实行的《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梳理了在履约验收实践中遇到的诸多难点问题,逐项明确了业务规范和执行要求,制定出台《办法》。

据了解,《办法》一方面强化了需求引领,进一步突显采购需求作用,强调履约验收是对采购需求满足情况的检验和把控,其中要求对履约验收方案的制定、验收内容的标准设置、验收时间的分段把握等都围绕采购需求来确定,充分体现了采购需求的核心引领作用。《办法》提出,履约验收方案根据项目验收清单和标准、招标(采购)文件对项目的技术和商务规定要求、供应商投标(响应)承诺情况、合同明确约定的要求等制定。验收小组应当由熟悉项目需求与标的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部门人员等至少3人以上单数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对网上商城以及其他金额较小或者技术简单的项目,可以适当简化前述验收流程,由采购人指定本单位熟悉项目需求与标的的工作人员,对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内容进行验收,提出项目验收意见,并由采购人确认。

另一方面,《办法》还增加了履约风险审查机制,要求由本部门本单位的采购、财务、业务、监督等内部机构组成审查工作机制成员,主要审查合同文本是否按规定由法律顾问审定,合同文本运用是否适当,是否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权利义务,是否明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履约验收方案是否完整、标准是否明确,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是否可行等,旨在发挥采购人的内控管理作用,真正使履约验收把住关键、落到实处。

此外,《办法》还在原有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验收的规范性和灵活性。其中包括,对验收内容作了分类,分别细化了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主要验收内容,客观反映货物供给、工程施工和服务完成情况,强化验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简化简易采购验收流程,对网上商城及其他金额较小或者技术简单的项目,无需再履行程序化验收流程。完善了验收的其他细节问题,对验收小组组成、专家费用、验收文档保存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做了进一步明确。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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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22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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