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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发布2022年版集采目录及标准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2-01-17 19:29:4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江西发布2022年版集采目录及标准

本报讯 记者牛向洁报道 江西省财政厅近日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其中,品目较前一期目录减少4类,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提高,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仍为200万元。

在此次发布的集采目录中,货物和服务品目共36类,其中货物26类,服务10类。与前一期集采目录相比,这一期目录在货物类上删除了信息安全设备、存储设备、视频会议系统,在服务类上删除了人寿保险服务。

货物和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较之此前的规定有所增加,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仍为60万元不变。省级预算单位的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50万元提高为100万元,市县级预算单位的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30万元提高为50万元。

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与此前规定相同,即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

此外,由于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去年已正式上线运行,江西省已完成“全省一张网”建设,因此,江西省财政厅此次还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备注中明确可选电子卖场进行采购的零星采购项目,即省本级单项或批量100万元以下、市县级单项或批量5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要按照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采购。电子卖场不能满足需求的,采购人可通过在集中采购目录内备注中明确的其他方式,如协议供货、批量集中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与品目具体的年度最高采购限额按相关文件执行,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协议供货馆(定点采购馆)进行相关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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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17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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