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采购主体,天津小额零星采购有变化

@采购主体,天津小额零星采购有变化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2-01-10 18:16:5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采购主体,天津小额零星采购有变化

本报讯 见习记者张舒慧报道 天津市财政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我市2022至2023年度小额零星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更新部分品目的采购方法、细化采购人的职责、强调供应商登记备案原则等,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对比天津市此前对小额零星采购的规定,记者发现,《通知》并未对采购范围和采购程序有所更改,但更新了部分品目的采购方法。基础软件和信息安全软件这两类品目的采购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时,其采购方法由原先的单品牌竞价采购、多品牌竞价采购或商城自主采购更改为单品牌竞价采购或多品牌竞价采购两种选择。服务器的小额零星采购不再选择单品牌竞价采购方法,仅可采用多品牌竞价采购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对采购人的职责做了进一步细化。在合同签订方面,此前天津市规定,采购人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网上商城下单成功后10日内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未强调款项支付内容。《通知》明确提出,采购人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网上商城下单成功后10日内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资金。在合同履约方面,相较于此前的规定,《通知》在“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了“不得无故不签订合同或取消订单以及拒收商品”的要求。

《通知》还增加了供应商登记备案原则,其中提出,在登记备案过程中,相关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和客观真实的原则,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此外,《通知》还强调,采购人不得以拆分项目多次采购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属于小额零星采购范围内的项目,同一采购计划应一次执行,采购人也可依法选择公开招标等其他政府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网上商城和单品牌竞价采购项目,采购人以同种方法采购同类商品,每月不得超过2次。采购人应当对采购商品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对于网上商城的价格高于市场调查价格的,应采取其他具备竞争的方法实施采购。各区财政部门可以共享市级小额零星采购平台,也可以自行组织实施。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15期第1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