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南阳市:实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

南阳市:实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2-01-06 21:53:5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河南南阳市:实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

本报讯 日前,河南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圆满完成了“南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购执法执勤车辆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这是南阳市政府采购领域首个实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项目。

为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活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供应商在每一项政府采购活动中都需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负担,南阳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试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提出,从2021年12月1日起,在市本级政府采购200万元以下项目中推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按照“书面承诺、替代证明、成交核验并公示、违诺必罚并追责”的原则,只需供应商做出“具有良好商誉和健全财会制度”等6个方面的书面承诺,即可免于提交财务报告、完税证明、无违法记录等6种证明材料。同时,《通知》也规定了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以及对违反信用承诺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上述项目的预算金额是135万元,按照《通知》要求,符合采用信用承诺制的条件,经采购人确认后发布了采购公告,并注明了“本项目执行供应商信用资格承诺制”。

据悉,南阳市通过一张郑重的承诺函实现了由“事中评审”向“事后监督”转变,实现投标时证明材料从“多次多项”到“零提供”转变,采购结果更加公开透明,合理规避了供应商因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失误或缺漏而导致废标的风险,真正实现投标“零门槛”,彻底解决证明材料反复提供的“麻烦事”。此外,为了杜绝弄虚作假,增强供应商诚实守信的责任感,南阳市在河南省率先将资格证明材料随结果公告一并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张超 程文博)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14期第2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