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足不出户便可“指尖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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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足不出户便可“指尖维权”
辽宁上线新版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管理系统,创新质疑投诉模式
本报讯 记者程红琳报道 辽宁省新版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管理系统上线当天便收到了供应商维权信息。
“12月10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管理系统提交了一个投诉。”辽宁省财政厅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借助该系统,辽宁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能够获得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行政裁决处理服务。
据了解,新版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管理系统由辽宁省财政厅统一开发维护,可供全省财政系统共同使用。为了更好发挥平台作用,让政府采购当事人足不出户“指尖维权”,辽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充分考虑到部分供应商没有维权经验,在建设新版系统时设计了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通过“填空”便可录入质疑投诉信息。同时,该系统可自动生成标准统一的质疑函或投诉书,不仅方便当事人维权,而且还能减少当事人修改补正材料等重复工作。不仅如此,该系统还能够自动识别供应商质疑投诉的合法性——凡参加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才能够在系统提起质疑投诉。
记者注意到,在上线新版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管理系统的同时,辽宁省财政厅建立了完善的配套政策并出台了《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指出全省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可全程在线办理。同时,为进一步突出采购人主体责任,《办法》强调,原则上由采购人负责质疑答复,采购人如果全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需在系统中进行授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如需按授权范围分别进行质疑答复,由采购人线下汇总采购代理机构意见,统一在系统中进行答复。
值得一提的是,为强化行政裁决处理信息公开透明,《办法》对项目的采购日期、公告日期、内容均作出相应规定,并提出将供应商质疑投诉情况、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被质疑投诉情况等录入政府采购诚信体系系统,作为评价各方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情况的重要依据。此外,《办法》附20个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文书模板,方便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了解行政裁决处理各环节要件,使财政监管部门办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更加合法、规范和高效。
“借助电子化,辽宁正以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服务理念,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研究完善公正、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机制,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上述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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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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