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直面问题 寻求突破 持续改革

直面问题 寻求突破 持续改革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1-12-23 21:02:0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直面问题 寻求突破 持续改革

——访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马保国

■ 本报记者 昝妍

制度为基础、技术为支撑、示范为驱动,这15个字,浓缩了“十三五”时期内蒙古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理念。

由此展开,以法治为遵循,40多个自治区规范性和制度性文件密集出台,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建设全面落地,远程开标和“不见面开标”全面实施,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卖场的普遍应用,我国首家政府采购裁决服务中心在内蒙古成立......这一系列成绩单成了最好的注脚。

制度为基 优化治理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内蒙古政府采购改革用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3年来,内蒙古财政厅出台了40多个自治区规范性和制度性文件,努力构建有利于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政策制度、执行机制,全力以赴营造更加公平的法治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首先,通过强化预算管理和执行、采购需求管理等操作层面的规定,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制度体系。

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并称为财政支出的“三驾马车”,他们相互之间既并驾齐驱又相互联系。政府采购作为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算执行的重要环节,前接部门预算,后接国库集中支付和资产管理,是财政支出管理循环中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马保国认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能就采购论采购,必须置于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整体框架中来谋划推进。因此,内蒙古财政厅发文要求,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方面,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项目,要应编尽编、编实编细;在预算执行方面,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编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已批复的采购预算资金用途。

“采购需求是采购活动的起点,也是决定采购活动成败的关键。”马保国告诉记者,为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内蒙古财政厅发文,明确从采购需求编制等相关委托行为、主管部门管理职能、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管理、采购需求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对各级预算单位提出要求,以期从“源头”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据马保国介绍,下一步,内蒙古财政厅还将对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方面进行制度建设,一方面继续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努力通过社会监督,加强对政府采购的履约验收管理。

其次,通过统一集中采购目录、提高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规范采购人内控制度等,持续完善政府采购执行机制,避免陷入“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怪圈。

2020年,内蒙古财政厅发布了《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实现了从政府采购实施以来首次全区集采目录的统一。

统一集采目录通过减少原集中采购目录中品目数量,提高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采购限额标准,使更多的政府采购活动可以按照项目特点灵活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简化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同时规定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由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报自治区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真正体现了部门集中的应有之义。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提高是为了尽可能地还权于采购人,但放权并非一放了之。”马保国告诉记者,为了保证权力下放后,采购人接得住、用得好,内蒙古财政厅印发了相关通知,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全流程的关键环节,列出了机构管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编报采购预算、确定采购需求、采购执行、合同管理、履约验收等11个方面37项具体事项,指导预算单位加强内控管理。

最后,通过法治化建设,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近年来,内蒙古财政厅通过制度约束,全方位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公正。如,《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56项205条禁止性条款,划定政府采购各参与方的行为“禁区”,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又如,《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得限定指定品牌,不得以原厂授权承诺、原厂售后、原厂发货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电子卖场征集过程中非必要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交资料,严厉打击恶意串通行为。再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本级、各盟市及所属旗县区范围内的各类采购主体根据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诚信互评。信用评价工作依托内蒙古“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政府采购诚信评价子系统开展,系统中已设置评审专家信用评价指标15个,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指标18个,供应商信用评价指标12个。截至目前,自治区本级已有689个项目进行了评价,形成4262个评价单。

随着制度体系、执行机制以及营商环境的日益优化,一个公平公正、充分竞争、优质优价、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在内蒙古全区初步形成,并获得了采购人、供应商及社会公众的点赞。

弯道取直 后发赶超

“2019年伊始,刚开始接收分管政府采购工作时,内蒙古自治区监管系统尚未铺设全区,全区的交易系统更是鱼龙混杂,基础信息库也不完善,全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存在着地区发展不平衡、信息不共享、规则不统一、职责不清晰等问题。”回忆起当时的情形,马保国至今仍然十分感慨。

“信息化是撬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关键,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是解决政府采购痛点并优化政府采购工作的有效模式。”马保国深知信息化建设对政府采购的重要性,但具体怎么干,当时的他也没有明确思路,而是先“走出去”,向兄弟省份调研取经,一个横向可打通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国库支付系统,纵向可贯通全区上下级政府采购系统的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的“模型”在他脑中愈发清晰。

取经回来后,内蒙古财政厅按照对标一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全国领先的建设思路并结合内蒙古实际情况,制定了《构建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实施方案》,争取从弯道处后发赶超,加速发展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从2020年4月,内蒙古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试点盟市,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巴彦淖尔4地逐步上线“政府采购云平台”,到今年4月,包头、赤峰、通辽等9个非试点盟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始运行,再到今年6月,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的上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建设宣告全面落地,整体工作比预期提前半年完成。短短1年半的时间,一个涵盖七大基础库、十大业务系统、1000多个功能点的“政府采购云平台”就在全区范围内建设完成;一张覆盖省、市、县三级2万多家采购人、7万多家供应商、1万多名评审专家、1000多家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全面铺就。此外,该平台与内蒙古财政厅“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同步上线运行,并实现了实时对接。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各类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均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管理,实现了从采购预算、采购意向,到采购计划、交易执行,再到合同支付、履约验收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及“一网通办”。

全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形成的大量政府采购业务档案数据,内蒙古也进行了一些尝试和探索,将采购预算、采购意向,采购计划、执行交易,履约验收、合同支付各个业务环节形成的数据文档、版式文件、影像资料等各类电子数据按照不同业务、不同类别进行标准化封装处理,并以统一的格式进行存储,形成了确凿和全程可追溯性的数字化档案。马保国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政府采购云平台”已经将多达300多万件电子档案资料存储在政府采购档案库,这些档案资料为之后全区的质疑投诉、行政裁决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如今,全区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得到了质的飞跃。“下一步,我们要在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道路上持续发力,让各类采购主体在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中拥有获得感,进一步提升采购便利度,降低参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拓宽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救济渠道……”马保国认真地承诺。

以立破题 示范先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明确将政府采购活动争议列为行政裁决的重点工作,鼓励通过改革试点,探索行政裁决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2020年1月,财政部与司法部联合印发了《财政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一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的通知》,确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深圳市为我国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第一批 “试验田”。

“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只能摸索前行。”马保国告诉记者,示范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建章立制。内蒙古财政厅建立了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内控制度、举报处理内控制度,制定了行政裁决管理办法、举报处理办法、政府采购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让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有章可循。接着成立机构。内蒙古财政厅结合事业单位改革以及编办机构批复,成立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评价中心,加挂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裁决服务中心牌子,成立了全国首家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构。机构内部设立受理科、调查科、综合科,彻底改变了以往“一人一案办到底”的办案方式。通过技术加持,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内蒙古财政厅扩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子系统,推进投诉事项网上受理,线上完成审查、质证、裁决、公示、归档,将投诉处理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最后是硬件配合。为了方便投诉举报工作,内蒙古财政厅在投诉举报受理点配备投诉申请终端机,投诉人可通过终端机录入形成电子信息,实时查询办理进度;通过设立远程线上行政裁决质证听证室,实现线上远程质证听证,为下一步实现“跨域+裁决”做好准备,让供应商“足不出户”即可完成裁决。随着政府采购裁决服务中心的成立,内蒙古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有了长足的改善:统一了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标尺,自治区级以下的争议也可通过中心行政裁决;通过组建律师服务团队,协助办理程序性工作。

“改革是没有先例的‘试验场’,总有人需要鼓起勇气去闯。我国首家政府采购裁决服务中心的成立,是示范点突破体制机制的有益尝试,也是财政部勇于担当,精心指导的结果。” 马保国表示。

全面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永远在路上。“内蒙古将继续乘着改革东风,在纵深推进中谋求更好发展,交出无愧于时代的改革‘答卷’。”马保国对此充满信心。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11期第1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