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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集中采购认可度在提高

栏目: 部委采购 时间:2014-02-21 10:55:2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日前在对一些中央单位的采访中了解到——

批量集中采购认可度在提高

 

本报记者 袁瑞娟

随着中央国家机关、中直机关前几批次的批量集中采购陆续进入合同履约阶段,国税系统第一期批量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在即,自8月份财政部正式推开试点工作以来,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从设想走向了具体实施阶段。那么目前执行情况如何?大家对这一新的采购模式的接受程度如何?还有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气象局、农业部、文化部等中央部委有关负责人,了解来自采购人单位的心声。

批量采购得到一致认可

“从目前几期执行的结果来看,推行批量集中采购的确能很好地体现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规模效益的本质要求。从制度发展的角度来讲,推行批量集中采购是件好事儿。”这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的受访中央单位不约而同的评价。

“推行批量集中采购不仅重要而且很有意义。我认为推行批量集中采购是树立政府采购形象和树立政府形象的有效举措,同时也有利于从源头治理腐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中央采购单位政府采购负责人如是说,通过参与这几期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他感觉节资效果非常明显。

财政部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实施的批量集中采购,台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中标价格比协议供货价低了10%—15%,比市场价低了10%,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中标价比协议供货价低了7%—8%,比市场价低了10%。

记者采访得知,在对此项工作认同的基础上,为了有利于各级预算单位能更好地执行这一新的采购模式,落实好此项工作,中央各主管单位纷纷通过组织系统内培训班,对批量集中采购政策进行宣讲,对采购计划的申报、提交和汇总等具体操作流程进行详细讲解。据了解,某垂直管理的中央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好财政部的要求并在系统内有效推行批量集中采购,分别在今年举办的系统培训班上对批量集中采购政策进行了讲解,同时对本系统的网络系统进行了更新,在网上专门设置了批量集中采购的模块,使每期的批量集中采购情况一目了然。

“同时,为了让各级预算单位加快对批量集中采购的适应过程,避免客观存在的采购周期带来的问题,我们作为主管单位每月做到了提前通知、多次与下属单位沟通联系,提醒下属单位尽早提交上报下个月的采购计划,让其提前做好各项批量采购的准备工作。”上述垂直管理的中央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几期的实践、适应,以前所担心的批量集中采购的效率问题,完全可以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可控。

“我个人理解,批量集中采购说白了其实就是为了规范采购。这样做不仅有利于规范下属单位的采购行为,而且能够有效促进部门建立内部监管机制。因此,批量集中采购将需求归集、实施统一采购的做法,是真正意义上的集中采购,是件好事。只不过是对于一个新的采购模式,大家需要有一个适应与习惯的过程。”另一位中央单位政府采购有关负责人表示。

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在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推行的过程中,中央单位不仅是提出采购需求的采购人角色,还要担负起作为本系统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职责,在组织、协调、政策解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顺利推行这一新的采购模式有他们的付出和努力。

“作为主管部门,我们是按照国家的政策要求去执行的,主要是严格审核批量采购计划,汇总采购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花纳税人的钱就应该遵守国家的规定,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的政策。”中国气象局的一位负责人坦言。

采访中,各系统主管单位有关负责人一致表示,除了按要求履行好在确定采购需求标准、组织采购计划编制、建立协议供货采购内部审核管理制度、统一组织合同履约等方面的职责外,还要细化工作,在做好每月一次对下属单位采购计划的审核、上报及合同履约的督促工作的同时,做好上下级的沟通联系等服务工作,齐心协力把本系统的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做好。

后期履约有待完善

对于目前批量集中采购的执行情况和供应商的履约情况,一些受访者也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由于每期批量集中采购的中标供应商不一定相同,会出现中标产品品牌不同的情况,一些单位担心这样可能会带来不利于产品售后服务和资产统一管理等问题,这些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此外,由于批量集中采购按月招标,有时候会出现前一批次的中标结果正在履约,后一批次的采购结果已经出来的情况,因此,一些受访者表示,每一期的中标公告是他们核对查实的重要依据。

此外,某受访者表示正在研究批量集中采购合同签订的问题。因为有时候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批量集中采购合同的代表可能是某个二级预算单位,但采购的货物可能有一部分是其三级、四级预算单位使用,那么合同该由谁来签?谁负责向其下属预算单位配送货物?

中央各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坦言,合同履约是一个具体而实际的问题,其中出现的情况需要好好研究,寻找解决方案。一位受访者表示,任何一项政策执行起来都有一个逐步理解并适应的过程,批量集中采购也不例外。作为本系统的主管部门,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可能会比原来忙一些,但工作职能的定位赋予他们职责,他们表示有责任有义务去贯彻执行好国家的政策,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去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延伸阅读】中国气象局:多举措力保批量采购顺利履约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报道  明确采购需求、及时报送采购计划、密切关注信息发布、积极核实反馈采购执行情况,成就了中国气象局批量集中采购的顺利开展。

据悉,每月4日前,该局要求所属各二级单位报送本级及下属单位的批量采购计划,并对其进行严格审核,凡单个预算单位单项设备采购超过10台的,通过电话一一核实。并在每月5日前修改好,汇总后报财政部,确保采购需求真实,计划报送及时。“准确的采购需求是批量采购顺利实施的前提,及时报送采购计划是批量采购顺利实施的基础。因此,我们首先是明确采购需求,及时报送采购计划。”中国气象局计划财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气象部门单位级次多、数量大,相关工作更要提前做实、做细。

此外,该局密切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将公示的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告知下级预算单位,让其第一时间掌握项目进展。同时,积极核实反馈履约情况。根据财政部提供的可能存在违约的情况,该局及时与相关二级预算单位核实情况,了解有关单位无法履约的困难,积极协调解决,并将核实情况及时反馈财政部。目前该局尚未发现违约情况。

此外,针对部分单位对政策理解不到位和执行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该局积极协调基层预算单位的主管二级单位,统一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必要时将批量集中采购设备在其权限范围内进行调配,以保证批量集中采购的顺利执行。

据悉,上述措施是该局针对批量集中采购的特点,为确保制度有效实施而研究实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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