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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政采人注意!一批政采相关文件已被废止或失效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1-11-15 18:21:3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业内动态

浙江政采人注意!一批政采相关文件已被废止或失效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浙江省财政厅近日公布最新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类型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11个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已被废止或失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等4个文件将要修订。

据浙江省财政厅公布的情况显示,截至2021年10月31日,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8件,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1件,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7件。其中,有33个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继续有效。

在废止或失效的文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共11个,包括:《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关于指定浙江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类型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19年度)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0年度)的通知》。

在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印发浙江省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4个文件涉及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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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00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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