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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造一流政采营商环境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1-11-04 19:20:4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厅(局)长谈政采

全力打造一流政采营商环境

四川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黎家远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四川省财政厅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为抓手,对标国际一流、国内先进,在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服务水平、抓好专项治理、从严监督问责上持续用力,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政治担当,找准“定盘星”

当前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加之受新冠疫情叠加影响,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复杂,给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增加了很多不确定因素,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政府采购工作如何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是深化四川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一环。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强调“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财政部更是多次研究出台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决心和意志。因此,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既是推动四川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检验我们“政治站位”高不高、“四个意识”强不强、“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试金石”。一是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出了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优化采购流程、采购结果确定和合同签订、合同管理、支付和交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6个方面16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二是健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建立起了包含1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23个四级指标的多层次、多方式、全类型的评价体系,确保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专项提升”的目的。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召开部署工作会、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将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向社会广而告之。

二、强化服务意识,唱好“主旋律”

抓住重点方向,提升服务水平,集中开展攻坚,准确把握国家和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积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是对标“标杆城市”,对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量化影响政府采购的各项指标,精准查找存在的问题,督促21个市州整改提升。二是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免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进一步减少供应商的资金占用。据测算,2021年以来,全省采购项目减少资金占用约71.8亿元。三是精简供应商材料要求,能够通过部门信息共享、供应商书面承诺、信用记录查询及社会监督等方式查验的,可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材料或者证明,极大地提高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度。四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据统计,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052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87.9%。大力推广“政采贷”,自2019年以来“政采贷”累计发放信用贷款3883笔约58.76亿元,贷款对象绝大部分为中小微企业,较好地发挥了政府采购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放专项贷款14笔约6385.70万元,助力疫情防控。五是出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规定,规范全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六是出台工程项目采购执行管理规定和工程项目采购文件范本,规范采购执行管理和采购文件编制,纠正个别市县(部门)出台限制外地建筑企业参与当地政府采购活动文件,切实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

三、强化专项治理,打好“组合拳”

紧盯政府采购领域政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是组织全省各市州和省级单位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梳理11类妨碍公平竞争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和做法,清理废止5个文件,通报19种违规情形53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了政府采购公信力。二是组织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取缔了26个违规设立的备选库和资格库,有力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三是组织全省采购单位开展内控管理制度建设专项清理,对全省7000余家预算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促采购单位加强整改,进一步厘清权责关系,压紧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四是会同省纪委监委、公安厅、审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省级相关部门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提供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严肃查处政府采购领域恶意串通、暗箱操作行为,进一步整治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四、强化监督问责,念好“紧箍咒”

坚持对妨碍、破坏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严惩处、强震慑,放大警示震慑作用。一是建立政府采购领域多部门联动执法协作,明确联席会议、事前研判、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大政府采购领域的联合执法协作力度,推动形成协作互动的政府采购监管新格局。二是省市县三级联动,组成10个工作组,对243家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开展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查处采购执行过程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监督评价质量和代理机构执业水平。三是开展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全面清理在招标投标评标活动中行贿、受贿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现专家处理处罚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四是加大惩处力度,将政府采购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进行曝光惩戒。据统计,2021年前三季度,四川省各级监管部门共办结投诉1066件、举报421件,处理处罚采购人1589家、采购代理机构561家、供应商207家和评审专家170人,将161家供应商、2家采购代理机构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提升政府采购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四川省将全面落实中央、省委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精神和指示要求,把加强监督管理、推进电子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作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着力点,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采购活动参与者的满意度,在建设国际一流、全国领先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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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97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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