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四招”强化政府采购执行力
钦州:“四招”强化政府采购执行力
本报讯 今年以来,广西钦州市财政局采取完善政府采购机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措施强化政府采购执行力,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在优化产业结构、保护资源环境、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都有不俗的表现。
完善政府采购机制。钦州市财政局印发《2021年-2022年度新一期钦州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和印刷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文件,规范定点采购相关内容;印发《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政府采购联络员制度的通知》,搭建财政部门与市直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桥梁;印发《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启用钦州市分散服务市场的通知》,明确分散服务市场的适用情形和规则,方便预算单位开展日常限额标准下的分散服务类项目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钦州市继续推动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求采购单位严格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通过采取预留采购份额、降低门槛、价格扣除、鼓励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等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创造良好环境。并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化建设等措施保障该项政策落实。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3季度,中小微企业在钦州市政府采购项目中的中标金额达13.43亿元。
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钦州市财政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及时转发《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的通知》,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要求市直各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份额,鼓励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据统计,2021年全市各级预算单位预留农副产品采购金额530.78万元,占采购总额的10.83%。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钦州市严格执行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的规范化程度。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钦州市财政局要求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环保要求、合格供应商和产品的条件,以及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此举对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节省财政资金,推动企业节能技术进步,扩大节能产品市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黄顺)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