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化”为抓手 拧紧公车管理“安全阀”
【关注新型公车管理模式建设】
以“三化”为抓手 拧紧公车管理“安全阀”
——山东省推动公车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掠影
■ 本报记者 张明柳
在公车管理标准化建设方面,山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9年,山东出台的一系列标准规范,实现全国省级公务用车管理标准体系建设“零突破”。得益于标准化的强力支撑,山东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在规范化和便利化的道路上,越走越宽。
标准化:建章立制 规范管理
公车改革完成后,新型公车管理模式的建设迫在眉睫。为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车辆的使用管理,2017年,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车辆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保留车辆使用范围以及租用社会车辆的条件、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2018年,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提出以全面加强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管理为核心,强化配备、使用、处置等全流程管理,着力构建公务用车管理新制度。
在此基础上,2019年,山东省财政厅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山东省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细则》,确定推进公务用车标准化管理,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使用和处置管理等标准体系。
公车管理平台化成为大趋势后,2020年,山东省财政厅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又联合印发《山东省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平台使用管理工作。
在四梁八柱已稳,新的公车管理制度有了明确方向和路径后,山东又着力从具体实施环节发力,搭建标准支撑体系。为了让制度落地精准,2019年,山东省机关事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7项公务用车管理标准规范,包括《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基本功能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基础数据规范》《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规范》《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管理规范》《公务出行社会汽车租赁管理规范》《公务用车处置管理规范》。标准涵盖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管理、处置管理及监督管理等生命周期管理全流程各环节,进一步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体系,打通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落地见效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全国省级公务用车管理标准体系建设的“零突破”。
省级标准夯基垒石之时,各地市在落实过程中也有所创新和突破,如济宁市制定了《公务用车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公务用车配置网上办理规范》《公务用车运营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聊城市则通过制定《市级机关公务出行社会汽车租赁管理规定》《社会汽车租赁企业管理规定》,对“用车方”和“供车方”进行双向规范,明确租车流程,提升了公务出行效率。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管理规范》,建立了涵盖工作分工、管理要求、定点加油企业选定、加油卡办理及使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内容的评审机制。
规范化:预算管理 约束有力
依据《山东省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细则》,财政部门要根据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购置经费,并会同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制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统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单位查处。
为了更好实现公车预算管理,山东将公车采购项目全部“上网”。2020年5月,山东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公务用车全省联动采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公务用车联动采购。《通知》还对采购程序进行了规范,明确各级预算单位组织公务用车采购时,首先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在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计划,然后进入商城主站或分站提交采购需求、竞价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后在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合同,并及时组织验收。采购过程在线电子化执行,全程留痕,全部公开。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为公务用车采购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化的交易规范。首先,以控制财政品目预算计划为前提,严格控制采购金额,对于公务用车的经费预算必须提前进行预算审批,商城平台从财政信息公开平台获取到对应财政计划后,才能进行相关的采购。每个项目的预算计划信息和合同交易数据均会在商城平台永久保存,支持随时追溯核查。其次,针对品目采购金额不同,商城平台对应设立了定点议价和定点竞价两种不同的采购方式,超出采购限额的项目必须采取竞价采购,保证市场主体的充分竞争。
今年4月,山东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还联合下发了《关于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及社会汽车定点租赁服务(以下简称“四定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四定点”支出也要严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且严禁各采购人自行以入围形式设置供应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从源头上对预算编制和采购行为加以规范。
为保障执行效果,强化采购监督检查,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机关事务局,择期对“四定点”服务采购预算执行和定点服务商采购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选择服务商、自行设置供应商库、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便利化:采购执行 优化高效
为健全公务出行保障方式,除了定向化车辆保障外,山东还开拓了市场化保障等多种方式,提高效率。自2016年以来,山东省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社会汽车租赁企业,为省级党政机关集体公务活动、重要公务接待、大型重要会议等提供市场化公务出行保障。除省级外,全省16个市也完成了社会车辆租赁企业的采购。
为了优化采购流程,让采购体验更便利,山东积极筹划实施,实现跨层级跨区域集中采购。服务项目的采购从发起到最终成交以及项目的终止变更,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均会在商城平台门户自动发布专门的项目公告信息进行公示,以保证服务采购项目全流程的公开透明。对于供应商的服务响应情况,商城平台在管理办法中也专门制定针对供应商异常低价中标、无故取消订单等不良行为的处罚条款,并设立相关交易评价机制,从采购质量、供货效率、服务态度、服务价格4个维度对供应商服务进行评价打分,帮助采购人筛选更多优质的供应商。
山东还以平台建设为抓手,大力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按照《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对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的建设要求,山东对纳入平台管理的车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通过规范公务用车调度使用、社会车辆租赁、使用监督和运维费用数据统计分析等,充分发挥平台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功能。平台分省、市、县3个层级,三级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公务用车管理“全省一张网”,省级及青岛、济宁、东营、潍坊、德州等市还将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和定点维修以及社会汽车租赁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实现运维费用全流程记录及相关数据信息统计汇总、分析功能。2020年11月,山东省公务用车平台被列入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典型案例。
此外,为提高服务质量,今年4月,山东省财政厅再次对“四定点”执行流程进行了优化,包括“四定点”异地或紧急采购需求无需执行定点采购流程;首次建立政府采购预算资金还款渠道,满足采购人多种形式的支付要求;对定点采购、异地紧急采购等,取消委托协议签订、项目立项和分包等常规操作。
短评
公车管理不可一蹴而就,更不能一劳永逸
公车改革完成后,新型公车管理制度的建设成为工作重点。由于需求差异大,且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其建设绝非易事。加之“车轮上的腐败”一直颇受社会各界诟病,让公车管理“如履薄冰”。在这种大背景下,山东之所以能做出成绩、做出亮点,是因为该省始终秉持公车管理不可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劳永逸的总基调。
首先,新型的公车管理制度建设需要完整的体系支撑。从具体的管理场景来看,公务用车管理涉及编制、配备更新、使用及处置多个环节,生命周期非常长。政策的制定者需要统筹考虑每个环节的特点,并形成完整的管理链条。从行政维度来看,不同的行政地域用车需求不同,也需要“量体裁衣”,探索符合自身需求的制度标准。山东经过几年的探索,一方面,实现了公车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另一方面,各地市也在严格遵守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个性化探索。
其次,公车管理除了“管”,还要“服”。管理者要不断应对新的形势变化、新的用车需求,对制度进行适当修补。例如,支持乡村振兴,基层用车如何保障?疫情影响下,紧急采购如何开展?山东在上述方面开展的一系列尝试都践行了与时俱进的理念。例如,实现跨层级跨区域集中采购、开拓市场化保障方式、优化“四定点”执行等。
公车的工具属性决定了其管理需要“管”“服”并举,接下来,公车管理还会面临一些新的变化和挑战,但只要始终把握管理一丝不苟、服务面面俱到的原则,不断开拓创新,公车就能始终安全、顺畅地行驶在阳光下。
(张明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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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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