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供应商 >> 汽车电子报 >> 北京单位内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将获财政补助

北京单位内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将获财政补助

栏目: 汽车,电子报 时间:2021-09-30 18:40:3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北京单位内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将获财政补助

本报讯 记者张明柳报道 今后,北京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将获财政补助。

近日出炉的《北京市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补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各单位统筹考虑单位和职工购买电动汽车的需求,遵循市场化原则,通过服务外包的方式在单位内部停车场配建一定比例的充电设施,其中,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新建内部停车场,按照不低于25%的车位比例配建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的既有内部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配建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电源条件不能满足10%建设比例要求的,先期建设不少于2个充电设施。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他社会单位可参照上述标准开展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

北京市将对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补助资金支持。投资建设单位申请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补助资金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充电设施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标准规范;充电设施投资建设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含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等相关内容;充电设施应具有充电安全责任保险,且与场地权属单位或该场地的管理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有关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充电设施应接入市级充电设施管理平台,满足功率接入要求,并能够实现充电设施状态信息互联互通。

值得注意的是,已享受其他财政资金政策支持建设的充电设施,不再给予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补助资金支持。与财政存在供养关系的各类公共机构自建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的,建设资金按照单位预算途径解决,不再给予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补助资金支持;公共机构采用服务外包方式建设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的,由投资建设单位申请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补助资金。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其中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补助标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会同市财政局确定;市城市管理委负责组织开展补助资金的申报、核查、评审及发放等工作,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奖补资金,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申请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补助资金的单位,对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单位,由市城市管理委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取消其补助资格,追缴补助资金;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89期第5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