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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对代理机构实行“星级”评定管理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1-09-27 19:40:5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莱州对代理机构实行“星级”评定管理

本报讯 今年以来,山东省莱州市财政局积极探索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星级”评定管理,不断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有效提高政府采购质量的同时,加强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目前成效初显。

一是科学设计评定体系。结合实际,莱州市财政局在实践中摸索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定体系。评定内容设立十个“星级”,基本涵盖了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委托代理、文件编制、信息公告、组织评审、专家使用、中标成交、质疑答复、档案管理等代理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评定主体除财政监管部门外,还广泛吸纳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等多方参与,并适时组织代理机构互评。评定方式包括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定期考核、民主测评、投诉处理等,以保证能多角度、全方位、客观公正地评出代理机构的真实水平。

二是严格实行动态评定。莱州市财政局建立了代理机构“星级”评定管理台账,随时记录对代理机构的日常监管情况和各项检查、考核、测评、处理结果,每月汇总一次并及时更新全市“星级”评定情况。代理机构如有突出工作成绩或重大工作失误,经核实后,根据奖惩情况即时调整其“星级”评定档次,以此激发代理机构不断争先创优的内在活力。

三是始终坚持评、用结合。为保证采购人自主择优选定代理机构,莱州市财政局每月都对外公布全市代理机构的“星级”评定结果,便于采购人了解掌握代理机构“星级”评定的最新情况。每个项目在选定代理机构时,采购人需先阅读代理机构“星级”评定情况告知书,并在选定代理机构确认书上签字盖章,项目结束后,告知书和确认书一并存档备查。通过评、用结合方式,将激励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努力提高政采业务能力和水平。  

(王书强 刘子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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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88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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