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彭阳县人民法院所需新建人民法庭办案、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14日18:37至9月23日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2日9:00
一、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003668
项目编号:NZC/A210305
二、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数量
其他显示器 5
LED显示屏 1
其他办公设备 6
其他办公设备 6
其他办公设备 6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1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1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1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1
其他显示器 1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1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5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1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1
视频监控设备 1
其他家具用具 1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1
金属制品的制造业服务和金属加工服务 1
数量合计:41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技术要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178476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178476元
标的名称 预算金额
其他显示器 人民币19750元
LED显示屏 人民币26906元
其他办公设备 人民币29760元
其他办公设备 人民币7200元
其他办公设备 人民币21000元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人民币4330元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人民币8500元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人民币19800元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人民币283240元
其他显示器 人民币3890元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人民币12000元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人民币2450元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人民币3050元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人民币8950元
视频监控设备 人民币43850元
其他家具用具 人民币300500元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人民币371300元
金属制品的制造业服务和金属加工服务 人民币12000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获取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9:00(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4日至9月23日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CA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03室
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
(四)投标人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打电话咨询。
电话:0951-6891120
(五)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七)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货物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彭阳县人民法院
地址:固原市彭阳县悦龙新区人民西路2号
联系人:孙彦龙
电话:0954-722089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人:杨静
电话:0951-6891055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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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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