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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2020年度集采工作考核结果出炉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1-09-06 16:37:3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业内动态

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2020年度集采工作考核结果出炉

本报讯 记者张明柳报道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公布了对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0年度集中采购工作考核结果,经综合评定,确定中心为优秀等次。同时,山东省财政厅提出五点整改建议,推动中心的工作“更上一层楼”。

《关于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2020年度集中采购工作考核情况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近两年来,中心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规范执业,开拓创新,代理规模稳定增长,内控机制日益完善,整体水平较上次考核大幅提高。

在内控管理方面,中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制定了《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在内部实行项目首问负责制、AB角制、限时办结制、回避制,强化岗位制度约束。在工作开展方面,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业务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涵盖了采购流程的各个组织环节。网上商城供应商入驻推行常态化机制,实现网上商城供应商自主申请、承诺入驻、动态管理,提升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扩大了交易服务范围。在创新举措方面,一是创新交易模式,全面启动电子化采购。二是创新采购形式,建成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齐鲁云采)。三是创新委托方式,试行集中采购机构竞争。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山东省财政厅也发现了中心在采购文件编制、组织过程、档案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如评审标准不够细化、采购文件表述不够准确、部分项目档案内容不全、网上商城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和缺乏政府采购调研宣传等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整改建议。一是建议中心结合自身实际,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等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代理执业行为;强化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合规完整;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二是建议中心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法规,优化细化采购文件模板;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咨询服务;合理设置评审指标、标准,做到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进一步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努力实现采购结果优质优价。三是建议中心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义务,加强对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和评审现场的组织管理;把好采购关,提升政府采购参与度、透明度;严明评审专家纪律要求,对有不当行为的专家及时提醒,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备。四是建议中心强化服务意识,针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坚持做精、做强,探索建立从采购需求到结果验收的全方位服务流程;充分利用网上商城,发挥便捷高效的采购优势,服务好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五是建议中心更加重视宣传调研,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剖析,强化宣传,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特别是集中采购的影响力,切实发挥全省代理机构领头雁、排头兵的榜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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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83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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