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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检测收费不得混合标价或者捆绑销售

栏目: 汽车,电子报 时间:2021-09-02 17:51:1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新能源汽车检测收费不得混合标价或者捆绑销售

本报讯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检测收费的公告,要求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禁止混合标价或者捆绑销售。对不区分环保检测、安全检测等具体服务项目,采取打包收费、“一口价”等收费形式的,属于捆绑销售,违反明码标价相关规定。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有量不断增长,检测服务需求日益旺盛,优化检测项目设计、规范车辆检测收费成为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因素。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北京、上海、重庆、深圳、杭州、济南、武汉、长沙、成都、昆明、九江11个城市机动车检测收费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部分城市在纯电动汽车检测收费中不列明具体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将不应收取的“尾气检测费”打包进年检费一并收取。

公告明确,各机动车检测机构要根据新能源汽车结构特点,设立真实合理的检测收费项目,列明服务内容,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不得就未真实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检测检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行业协会要加大指导力度,发挥好政策宣传、沟通协作、指导引导作用,强化行业自律。鼓励和支持群众积极监督价格违法行为,及时通过全国12315平台或者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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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82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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