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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规定不承诺碳中和目标的企业无法参与一定采购金额的公共工程项目

栏目: 理论前沿,电子报 时间:2021-08-26 18:05:2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走进绿色政府采购】

英国规定不承诺碳中和目标的企业无法参与一定采购金额的公共工程项目

本报讯 记者昝妍报道 日前英国内阁办公室发布了编号为PPN 06/21的新规。新规明确,投标供应商在参与合同价值超过500万英镑的公共工程项目前,必须作出碳中和承诺,并在投标文件中公布企业详细的和可信的碳减排计划。这一规定适用于英国所有中央政府部门、分支机构以及非部门性的公共机构。该规定于今年9月30日起实施。

英国效率和转型部部长奥尔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英国政府每年在公共采购市场的花费超过2900亿英镑,利用政府这一庞大的购买力帮助国家经济向碳中和转型非常重要。此次发布的新规,要求供应商在参与公共工程项目前报告并承诺减少其碳排放量的措施,是世界领先作法。据介绍,英国为此次新规的出台还制定了配套的支持性指南,参与公共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予以参考。

支持性指南中提到,供应商承诺碳减排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一,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其公司将于2050年前在英国实现碳中和。第二,投标供应商依据《温室气体议定书》(GHG Protocol)核算范围1和2中所包含的排放源以及范围3的部分排放源。所谓范围1排放指的是直接排放,也就是在生产过程中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对于工业生产而言,范围1排放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的化石燃料燃烧以及生产工艺所释放的温室气体。范围2为由外部能源供应所产生的间接排放。对于工业行业而言,生产制造过程还需要消耗大量的外部能源,这些消耗的能源可能以电力、热力、蒸汽为传输介质注入到生产过程中,从而产生能源消耗相关的间接排放。除去能源产生的间接排放,其他间接排放则被列入范围3排放。如商务旅行、员工通勤、运输、分销和废物处置造成的排放。第三,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京都议定书》中所涵盖的六种温室气体的排放报告。第四,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明确列出该公司有效的环境管理措施,包括认证计划、具体减碳措施。

此外,新规还要求参与价值超过500万英镑的公共工程项目的公司,总监以上的高管须签署碳减排计划承诺书,以表明公司最高层对减排的明确承诺。另外,还要求供应商每年至少更新一次碳减排计划,并公开发布在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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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80期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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