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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因灾受损车辆报废后 重新购车有补贴

栏目: 汽车,电子报 时间:2021-08-05 16:57:0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郑州:因灾受损车辆报废后 重新购车有补贴

本报讯 记者张明柳报道 近日,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商务局、郑州市金融工作局和郑州大数据管理局等五个部门联合印发了《郑州市车辆受损报废的车主购置新车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在本次水灾中受损报废的郑州本地牌照(豫A和豫V)民用汽车,车主本人重新购置车辆可以申请补贴。

补贴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在向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申请报废拆解业务时,免收拖运费用。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上牌时,免收机动车号牌费、行驶证和登记证工本费。

二是购置新能源汽车享受购车补贴,补贴由基础补贴和差异化补贴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补贴为每辆车5000元;差异化补贴根据受损报废车辆的行驶年限执行,行驶0~3年(含3年)车辆,补贴为10000元;行驶3~6年(含6年)车辆,补贴为8000元;行驶6年以上车辆,补贴为5000元。

根据该《办法》,车主具体的申请流程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在2021年12月31日前重新购置新车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郑州市完成注册登记上牌手续。

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车主可通过“郑好办”APP上传申请所需资料,同时提供本人银行账户。在收到资料后,补贴资金将于15个工作日内转入申请人所提供的银行账户。

《办法》还要求市财政局等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报废车辆购置新车活动;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形成市区联动工作机制。鼓励企业、商家让利,确保应补尽补、不重复补贴。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好方案,细化操作流程,并及时在“郑好办”APP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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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74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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