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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于7月31日启用政采电子“双平台”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1-08-02 10:03:5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北京将于7月31日启用政采电子“双平台”

本报讯 记者杨文君报道 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发文明确,自今年7月31日起,在市区两级采购人范围内,正式启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交易平台,并针对“双平台”的适用范围和衔接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启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交易平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电子卖场适用于集中采购目录内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协议采购项目以及集中采购目录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零星采购项目。电子卖场已上线的集中采购目录内协议采购项目必须从电子卖场采购;电子卖场已上线的集中采购目录外产品满足采购需求时应从电子卖场采购。

据了解,目前,该电子卖场已上线集中采购目录内办公设备项目和办公家具项目,其他协议采购项目将逐步迁移至电子卖场。对此,《通知》规定,尚未迁移至电子卖场的协议采购项目,市级采购人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查询平台”采购,区级采购人按各区要求执行。后续迁移至电子卖场的协议采购项目,电子卖场将发布采购通知,市区两级采购人按通知要求在电子卖场开展采购。市级采购人已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管理服务平台”编制采购计划并立项的协议采购项目,于7月31日前完成采购,并开具结算单。自8月1日起,“北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查询平台”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项目将关闭结算单开具功能。7月31日前无法完成采购的,系统将已立项预算金额统一还原至原采购计划,采购人需重新进行立项,并选择电子卖场实施采购。

关于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明确,自7月31日起,电子交易平台面向市本级、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石景山区、大兴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房山区政府采购项目正式启用,其余各区随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同步部署。电子交易平台适用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市本级及相关区级政府采购项目,应全部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管理服务系统”受理业务(登记项目)、发布公告、抽取专家。其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应进入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项目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行选择是否进入。自7月31日起受理的分散采购项目均应按照上述要求开展采购,已受理的项目仍按照原政策要求开展。

据悉,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对相关商品加挂了强制节能、环境标志、中小企业等政策标识,另外,还将陆续开设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特色场馆,以便采购人更好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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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72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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