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打好优化政采营商环境“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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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打好优化政采营商环境“组合拳”
本报讯 今年以来,浙江省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新举措,打好“深制度、强监管、优服务”组合拳,着力打造公平、高效、便捷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打好制度“深化”拳,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出台《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从文件制定、采购流程、合同签订、保证金管理、履约验收等方面深层次、立体化地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成本,提升政府采购满意度;整理出台《温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分散的禁止性规定进行梳理、细化,为政府采购各方主体设立“高压线”;根据最新政策、采购实务、系统操作,编制《政府采购常用业务手册》,提高采购人依法采购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打好监管“强化”拳,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该市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专项清理,全面清理该市采购人违规设立“三库”情形23个,保障供应商公平竞争的权利;升级改造政府采购系统,将涉密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监管,防止涉密项目成为采购人“自留地”;严格进口产品审核;推出评审专家培训云平台,对专家能力提出新要求,全市已有近2000名专家参与培训;与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合作实现远程实时监控,强化事中监管力度;开展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涉及全市代理机构34家采购项目超过170个,履行事后监管职责。
三是打好服务“优化”拳,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该市探索建立非强制方式纠纷化解模式,防患于未然,截止到6月30日,化解纠纷事项8起;开展履约验收结果公开,要求采购人在履约验收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履约验收结果公告,截至目前已经有369个项目发布验收公告;比原定要求的提前半年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召开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直播推介会,积极推行“信用融资”“电子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今年上半年全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授信1.2亿元,累计放款8400万。
(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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