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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电子报 时间:2021-07-26 16:28:4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天津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天津市环湖医院所需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8月2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1年8月9日8:30

天津市环湖医院所需医用气体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9日8:3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TGPC-2021-A-0154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天津市环湖医院所需医用气体采购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549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49万元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否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含氧、氮、二氧化碳,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充装介质至少包含氧,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充装介质至少包含二氧化碳、氧、氮,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用氧),提供证书扫描件。

5.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述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站: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9日8:30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及开标网址: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3.0%的价格扣除。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天津市环湖医院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吉兆路6号

电话:022-5906585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2楼

联系人:杨光

电话:022-24538301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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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71期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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