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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开出首张投标保证金“信用保函”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1-07-08 18:53:0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沈阳开出首张投标保证金“信用保函”

本报讯  近日,辽宁省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当地一家企业成功开具了全市首张投标保证金“信用保函”,并举办了颁发仪式。这张以企业信用作为担保、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出资并出具的保函,是沈阳市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出远程易地评标、不见面开标、电子保函等制度性创新方面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了解,沈阳市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强调“十四五”时期要推动沈阳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在营商环境建设上出真招、出实招、出硬招。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沈阳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新政策,以及沈阳市支持市场主体复苏25条、稳定市场主体15条政策措施,着力降低企业成本,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此次“信用保函”是以“清单制”为基础,以信用为核心的闭环管理模式。

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进”,企业可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监管部门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信用良好的企业即可列入“清单”,“清单”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同步到市信用共享平台,相关企业就可以享受“信用保函”的政策;二是“管”,市信用中心配合监管部门对“清单”中的企业进行日常信用管理,及时记录企业履约情况和失信情况并作为考核企业的重要凭证;三是“诺”,“清单”中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管理,承诺认真履行自身职责,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投标活动。四是“惩”,“清单”中企业一旦发生失信行为,失信违诺情况将纳入沈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中国(辽宁沈阳)”网站公示,同步在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同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重点约谈,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责任,消除不良影响;五是“出”,对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取消其“信用保函”使用资格,企业将被从“清单”中移出,不再纳入“清单”。

据介绍,清单中的试点企业以自身信用作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担保,必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交易成本,优化沈阳营商环境,试点企业可以借助该项政策,充分发挥企业在相关领域的优势,严守信用承诺,为沈阳市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沈阳市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出“信用保函”,将会使企业投资更有信心、更有动力,极大提高企业参与招投标的积极性,促进交易活动更加活跃,同时,也能倒逼企业维护自身信用,促进沈阳市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让信用有价,为沈阳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强大的信用力量。今后沈阳市将进一步完善“信用保函”制度,规范操作措施和使用流程,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受益,并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沈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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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66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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