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依托电子化方式保障防疫期间政采活动顺利开展
广东依托电子化方式保障防疫期间政采活动顺利开展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报道 6月1日,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采购人应尽量通过电子卖场等方式开展采购。
按照《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对适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电子卖场执行采购的项目,各级采购人应尽量通过电子卖场开展采购。疫情防控期间,对确有必要开展的项目采购活动,各级采购人应会同代理机构,按本地区有关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的要求,加强对政府采购开标、评标现场的管理。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可优先按属地原则随机抽取。
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时,应严格遵守所在地区和评审地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活动时,需及时通过系统请假,非专家本人原因导致的评价扣分情形不记入系统。
《通知》明确,云平台项目采购交易系统目前已在省本级和惠州市本级上线,实现了远程开评标和在线谈判、磋商等功能。省级预算单位项目采购活动应优先采用远程开标和在线谈判、磋商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对于已发布采购公告且采用现场开标的项目,可发布变更公告调整采购文件有关内容,变更为远程开标。
此外,《通知》提出,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开展相关要求。未上线云平台项目采购交易系统的地区可充分利用本地区现有的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尽量减少政府采购活动带来的人员聚集。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