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严把预算计划编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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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时间:2014-02-21 10:55:15 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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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12年起,江苏省泰州市政府采购预算将和部门预算同步编制,该市所有市级机关和单位将按“先预算后计划,先有资金后采购”的原则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月度采购计划,进一步推进规模采购。
日前,泰州市财政局出台《泰州市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内容、审核程序、预算执行和月度计划的管理等作了详细说明。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凡符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以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之上的项目,必须分项填报,编细编实,应编尽编。《办法》明确,政府采购预算一经形成将是年度部门和单位政府采购的依据,原则上不再调整。
在政府采购月度计划上,所有部门和单位从2012年1月起在年度预算的基础上,每月报送一次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管理处将采购计划汇总并分类交政府采购机构统一采购。 (张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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