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打通“痛点”“堵点” 提升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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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打通“痛点”“堵点” 提升营商环境
本报讯 近日,青海省西宁市财政局制定出台《关于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向纵深发展、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减轻企业负担、强化政府采购监管五个方面入手,打通影响全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提升的“痛点”和“堵点”,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在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方面,《方案》明确,采购人是保证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的核心,根据《西宁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要求,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要做好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作用,对违反公平竞争,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采购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指导所属预算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在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方面,《方案》要求,加快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度和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减少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电子卖场采购行为。按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年度预算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项目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卖场采购,提高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小额零星支出的采购效率的同时,促进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真正落实。目前,西宁市已建立起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政采云平台的多方联动机制,全面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化评标试点工作。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方案》对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有关要求,学习其他城市做法,通过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采购人采取预付款等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为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方案》提出,要做好政府采购事前公开工作,及时将采购意向、参数论证报告等信息予以公开,保证供应商获得“第一手”信息,让供应商可以提前了解市场信息并做好相应准备。做好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的公开工作,将采购项目招标、中标结果、合同公告等政府采购全过程全面公开,实现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再到采购结果的全覆盖和全透明。做好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的公开工作,完善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及不良行为记录的收集与公开工作,强化与相关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运用。
为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全市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检查。
(马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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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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