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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政: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提供资金保障

栏目: 绿周刊,电子报 时间:2021-05-10 17:52:3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山东财政: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提供资金保障

本报讯 记者张明柳报道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财政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明确在3年内基本完成现有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姜龙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将通过“投、争、引、统”四项举措,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提供资金保障。

姜龙介绍,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解决农村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是今年山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项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对此,省财政厅研究拟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投”,加大投入力度。2021年,省级安排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资金33.41亿元,同比增加22.41亿元,这部分资金,省里在下达任务清单时,明确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作为重点任务,各市要优先保障资金需求。

二是“争”,积极对上争取。主要是对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政策要求,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督促指导各市、县加强水污染项目库建设,强化项目前期论证储备,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纳入中央水污染项目库,最大限度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切实减轻地方资金压力。

三是“引”,吸引社会资本。积极拓宽环保项目筹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治。截至目前,全省纳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库的黑臭水体治理项目2个,投资额23亿元,项目已全部落地并开工建设。下一步,山东省财政将积极探索PPP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一步优化环保领域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

四是“统”,加强环保资金统筹使用。姜龙介绍,近年来,山东省财政按照“应放尽放”原则,大幅度大范围下放资金管理权限,绝大部分中央和省级环保资金都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由市县结合当地实际,自主确定具体项目,以进一步增强基层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能力。下一步,将推动各市县继续做好中央、省级和市县环保资金统筹的文章,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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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50期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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