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出台“正面清单”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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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出台“正面清单”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上调标准,释放市场竞争力 ■加快支付,缓解竞争压力 ■多措并举,强化持续发展力
本报讯 今年以来,河南省鹤壁市财政局采取多种创新举措,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在全省率先出台“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正面清单”,建立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机制,着力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加快小微企业发展、激发小微企业活力是鹤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围绕这一重点工作,鹤壁市财政局着力在以下几方面发力:
上调标准,释放市场竞争力。鹤壁市出台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正面清单”中,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8%—10%的扣除,比《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6%—10%扣除比例高两个百分点,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中标概率。同时,“正面清单”中对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政策进行了明确,由采购人依据采购项目特点逐一研判并选择落实,大大增强了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力。
加快支付,缓解竞争压力。鹤壁市建立的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机制,明确要求采购单位承诺——验收结束后5个工作日完成合同款项支付,比《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的30日内支付款项压缩了25日。同时,对采购结果确定后1日内予以公告,合同签订、公告及备案均在2日内办结,履约验收及公告尽可能缩短时限要求,均比法定时间压缩了一半以上。通过以采购单位承诺压缩政府采购各环节办结时间、提升工作效率的做法,缓解了小微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压力。
多措并举,强化持续发展力。一方面,该市建立公告机制,主动接受监督。在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时,一并发布“鹤壁市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正面清单”“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主动监督,倒逼采购人落实政策、提高效率。强化事中监督,促进政策落实。另一方面,该市实行“三停收一提高”。自2019年以来,该市在采购活动中停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招标文件制作成本金。此外,实施鼓励预付款制度,预付款不高于合同总金额40%。
据悉,鹤壁市财政局通过全市电子化互联互通信息平台,可以实时查询代理机构制作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评标专家的评审资料、所发布的中标公告以及与采购人的中标合同是否贯彻落实了已出台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同时,该市财政局公开投诉渠道,强化责任追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合同资金逾期支付等违规问题的投诉举报渠道,一旦发现有采购政策不落实、承诺事项不履行、款项支付不及时的问题,将责令采购人限期整改。
(乔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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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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