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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市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电子报 时间:2021-04-29 18:12:1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江苏省连云港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所需中央空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5月6日18:00

开标时间:2021年5月19日10:00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所需中央空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19日10:00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标段编号:

320701-J-2021031101071-1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所需中央空调合同能源管理

具体包括: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院位于海州区秦东门大街669号,占地面积139.6亩,总建筑面积约92720.3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现有编制床位938张。

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医院进行节能改造。以我院过往中央空调用电量、蒸汽量、运营人员费用、维修保养等总费用为参考,由于我院为新搬迁医院,考虑到达产率以及疫情期间未开启区域的能耗概况等,经第三方单位认定,年中央空调总能耗费用为人民币428.61万元(包括蒸汽费、电费)。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本次招标我院要求能耗节能率为4.34%,即约定能耗费用限价为人民币410万元/年,另加中央空调维保、水质处理、人员工资、改造等管理费用限价为人民币150万元/年,总费用限价为人民币560万元/年。我院以此金额为基准,要求运用自身的节能技术和运营管理,为我院开展节能工作的同时,确保我院安全、稳定供能。改造资金由中标人全额承担;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后,所有设备、软件归院方所有。

注: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68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述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5月19日10:00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网址: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详见2楼电子信息屏幕)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供应商必须携带用于生成、加密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参加开标,同时提交投标文件备份U盘一份。

投标文件备份应当是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且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备份作为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如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备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U盘请张贴标签纸(或装入信封)写明标段名称与投标人名称。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669号

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1803662665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19室

联系人:丁彦翔

电话:0518-85871535

十、电子招投标说明:

(一)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CA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

            0518-85861319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十一、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开标当天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至两人参加,请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地点。进入交易中心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现场扫码查验个人行程轨迹,配合中心做好体温检测、人流管控等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在2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项目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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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48期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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