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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子卖场征集汽车供应商

栏目: 汽车,电子报 时间:2021-04-08 17:47:3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内蒙古电子卖场征集汽车供应商

本报讯 记者孙冉冉报道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电子卖场乘用车、客车供应商征集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征集该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平台乘用车、客车的汽车制造厂商,本次征集的供应商服务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公告》提出,本项目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乘用车、客车采购。本次征集的供应商所涉及的品目中,轿车类主要包括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及其他乘用车;客车类主要包括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及其他客车。

《公告》要求,本次征集的汽车制造厂商应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在内蒙古自治区电子卖场“汽车馆”中上架乘用车、客车商品;自治区本级、盟市、旗县(区)电子卖场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各地区后续汽车经销商的征集,由汽车经销商负责销售汽车制造厂商上架的相关商品。

此外,《公告》还提出,供应商如想入驻电子卖场,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从事汽车制造与销售的资格;在全自治区范围内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能够为自治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人提供本地化服务;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值得注意的是,本项目只能由汽车生产制造厂商或其指定的唯一代理供应商报名。同一汽车生产制造厂商授权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同时报名的,或同一汽车生产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同时报名的,均将按无效处理。

本次供应商征集的截止日期为5月31日。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此之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登记,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申请内蒙古自治区本级“乘用车客车厂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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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42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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