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招标公告
上海市普陀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普陀区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二期)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4月1日至4月12日9:0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1年4月22日14:00
普陀区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二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22日14: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
SHXM-07-20210330-1120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普陀区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及运营(二期)
项目概况介绍:包含大数据平台相关软件采购与集成、定制化开发、运营服务、集成优化与信创适配改造(详见用户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210天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9004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9004000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2日14:00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上传加密标书。
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5号楼A412室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二)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三)采购中心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须事前致电提醒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采购中心。
(四)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电话:400-881-7190);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采购中心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大数据中心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7楼
电话:021-5256458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
联系人:沈鹏程
电话:18019232839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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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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