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招标公告
辽宁省沈阳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所需2020年度物业化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月26日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1年3月15日9:00
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所需2020年度物业化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15日9: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JH20-210100-03916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所需2020年度物业化管理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月为本合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如对该物业项目重新招标或对中标人服务不满意,本合同自动终止。本合同服务期满后双方没有上述情形,本合同可续签一年。第二年度预算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3956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956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9:0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疫情期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世纪大厦南门投标文件接收区(详见1楼大屏)。
八、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一)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二)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1号
电话:024-25830334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人:林枫
电话:024-22896613、22890043
3.户名: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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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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