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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通过调研找准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发力点”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0-12-17 16:52:1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株洲:通过调研找准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发力点”

本报讯为加快全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程,湖南省株洲市财政局于202011月对全市政府采购现状进行了相关调研工作,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的责任主体,成为本次调研的重点对象。

在此次调研过程中,调研人员发现一部分采购人仍然对政府采购活动的认知不足,具体问题体现在: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内部制度不健全、岗位责任不清晰、合同履约及验收管理缺失等。

“政府采购的发展经历了从重视程序合法化到结果导向化的阶段,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直接参与方,其在参与过程中的作用无法替代。如何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中采购人主体责任成了政府采购深化改革工作中的重点问题。”株洲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对现状情况的分析,株洲市财政局对今后规范全市政府采购行为做出了一系列的计划和工作部署,具体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以单位为整体,系统化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通过以确定单位主要领导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级负责人承担相应职责,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形成一个整体化、系统化、高效化、责任化的责任主体团队。

二是以制度为基础,政策化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完善采购需求管理制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制度;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信息公示制度;加强责任落实,完善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并落实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制度等,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和内控制度。

三是以政治为纲领,思想化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通过利用党员的先进性、积极性,以优秀党员作为核心,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工作团队,同时加强团队内部协调沟通,建立相应的评价考核体系等。

四是以法律为约束,廉政化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法律风险意识,积极开展违纪反腐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并在单位内部进行相关通告,以此来达到警示其他政府采购人员目的。

此外,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株洲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也将为政府采购的各参与方做好相关服务工作。通过加强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业务的检查和指导工作;简化全市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加速政府采购电子化流程的进程;落实《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和投诉处理工作等措施,力争在全市建立高效、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秩序。

(尹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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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13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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