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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电子报 时间:2020-11-16 16:12:2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广东省汕头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打私支队、水上分局所需缉私船、公安巡逻艇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1111日至1118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01289:30

汕头市公安局打私支队、水上分局所需缉私船、公安巡逻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最下方的附件中或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89:30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编号:

440500-202010-049-0152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汕头市公安局打私支队、水上分局所需缉私船、公安巡逻艇1

具体包括:40m级辑私船1艘、26.5m公安巡逻艇1艘、16m公安巡逻艇1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月内完成全部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46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46000000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多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营业范围须具有船舶设计和建造资格(未体现营业范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政府网站企业信息登记截图,或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资格文件,或企业报备的公司章程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和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2019年的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公司,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开标评标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投标人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投标人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上述书面承诺最迟于本项目评审结束前提供。

(三)本项目没有特定资格要求。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最下方的附件中或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1289:30(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办法:本项目不需报名,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供应商请凭GDCA数字证书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按要求准确登记供应商信息后获取投标资格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需缴纳保证金的登记信息后获取保证金缴纳账号,且以转账的方式从本单位基本账户向该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温馨提示:没有按时获取投标资格或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无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密切留意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二)为确保本项目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在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阶段,现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同步方式组织开评标工作。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1289:30前到达开标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逾期则不得参加投标。如有更正请留意本项目相关更正公告。

(三)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出现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电子化流程出现故障无法完成流程,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在线下继续进行开评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的相关操作请查阅汕头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详细操作指南。

(四)参与电子投标的供应商,请合理安排时间,至少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好GD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碧霞庄南区15201(中山东路旁),电话:0754-8886003988860029),申请指南及表格下载详见网址(http://www.shantou.gov.cn/stsggzyjyzx/bsfw/ywzy/content/post_1754759.html)。

(五)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务必先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若发布中标公告时,中标人尚未完成省网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流程,导致中标公告无法在法定时限内发布,中标人将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公安局

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

联系人:郑立刚

电话:0754-88965394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3

联系人:刘祺浩

电话:0754-88179796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11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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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04期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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