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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着力打造一流政采营商环境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政采头条,电子报 时间:2020-11-05 19:16:2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政采头条

河南着力打造一流政采营商环境

该省财政厅发文提出,到2020年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市、县两级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引入更多融资机构参与,大幅提升融资规模,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

本报讯记者袁瑞娟通讯员赵文康报道在近日公布的2019年度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该省财政部门牵头负责的政府采购指标位列4项优势指标之一,标志着河南省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接近国内前沿水平。

据了解,为着力打造一流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河南省财政厅采取多种有力举措:

一是以促公平降成本为契机,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该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出了提高采购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优化采购流程等21条具体措施,较早取消了投标保证金、试行预付款保函、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等,在全省开展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的专项活动,清除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各种壁垒,得到市场主体的肯定。

二是以促公开重规范为抓手,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该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制作信息公告和公示格式模板,并将其嵌入到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中,促进和规范信息公开范围、要素和渠道,较早实行采购意向公开,便于市场主体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目前,在政府采购各环节中,除法定的“评审环节”信息不予公开外,河南省已实现全流程信息公开。

三是以一张网全流程为支撑,打造统一的电子化平台。将流程优化嵌入平台建设,通过打造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推进全省各级政府采购流程优化。升级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并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对接,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同时,推动交易环节实行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等,规范了采购行为,降低了交易成本。

四是以一盘棋同步调为维度,指导各市做好评价工作。该省财政厅印发《河南省财政系统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提出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措施保障,指导各市财政部门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组织开展全省财政系统营商环境评价专题培训,确保吃透政策、把准方向。

此外,为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落实好纾困惠企政策,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切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河南省财政厅日前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首先明确了该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即,要以政府采购合同的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综合运用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管理措施,完善“银企”对接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信息化平台,健全与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融资机构”)的合作机制,引导和鼓励融资机构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规模,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主体提供便捷的融资通道,促进金融与中小微企业良性互动发展。到2020年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市、县两级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引入更多融资机构参与,大幅提升融资规模,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

同时,《通知》明确了主要任务和措施。具体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完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信息化平台。河南省财政厅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与参与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实现系统互通、数据共享,打造供应链融资产品,开通中小微企业融资意向在线登记“直通车”和融资机构“网上超市”,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推动政府采购合同在线融资。二是强化政府采购合同资金闭环管理。财政部门内部要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合同备案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的协同推进,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全覆盖,推进预算综合管理系统上线实施,加快对接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预算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资金在线闭环管理。三是强化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的力度,建立通报制度督促采购人加快合同签订、公告、备案工作进度,为金融机构尽早放贷、中小微企业尽快融资创造有利条件,提高融资效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期限由法定30日内压缩至15日内,合同备案时限由法定7个工作内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个工作日内,及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依法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为融资机构核实政府采购合同真实性畅通渠道,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四是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合同融资。积极探索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融资担保、贷款补贴等政策的综合运用,提高政策的叠加效应。五是建立市场主体合同融资告知机制。六是着力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为确保完成以上工作目标与任务,该省财政厅提出了加强组织实施、建立通报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等要求,让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

同时,《通知》明确了主要任务和措施。具体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完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信息化平台。河南省财政厅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与参与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实现系统互通、数据共享,打造供应链融资产品,开通中小微企业融资意向在线登记“直通车”和融资机构“网上超市”,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推动政府采购合同在线融资。二是强化政府采购合同资金闭环管理。财政部门内部要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合同备案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的协同推进,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全覆盖,推进预算综合管理系统上线实施,加快对接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预算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资金在线闭环管理。三是强化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的力度,建立通报制度督促采购人加快合同签订、公告、备案工作进度,为金融机构尽早放贷、中小微企业尽快融资创造有利条件,提高融资效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期限由法定30日内压缩至15日内,合同备案时限由法定7个工作内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个工作日内,及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依法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为融资机构核实政府采购合同真实性畅通渠道,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四是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合同融资。积极探索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融资担保、贷款补贴等政策的综合运用,提高政策的叠加效应。五是建立市场主体合同融资告知机制。六是着力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为确保完成以上工作目标与任务,该省财政厅提出了加强组织实施、建立通报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等要求,让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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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01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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