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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栏目: 绿周刊,电子报 时间:2020-11-02 16:27:4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本报讯近年来,呼和浩特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绿色环保、节能减排工作,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国家、自治区及市委政府关于节能减排一系列工作要求,创新机制,强化管理。2019年呼和浩特市财政局顺利通过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级节能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估验收,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授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成立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调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部署节能减排工作任务,为开展好各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建立节能降耗相关制度,严格管理。在水电管理方面,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设备、计量表、灯具、水龙头、阀门等进行更换,采用环保节能型电器,尽量减少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无人状态下的电耗,加强用水设备维修和日常巡查,减少和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坚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情况。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在维修和用油方面严格指标,禁止采购用能效率低的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制作展板、发布信息等形式,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开展好节能环保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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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00期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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