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招标公告
江苏省连云港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所需办税服务厅技术外包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18:00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7日10:00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所需办税服务厅技术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7日1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2020092904500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所需办税服务厅技术外包
具体包括: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通过招标产生一家供应商,以技术人员进驻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场所的方式,承担采购单位委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注: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单位联系,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69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述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11月17日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1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详见2楼电子信息屏幕)
接收人: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二)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联系人:佘女士
电话:0518-8551978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29室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康
电话:0518-85868215
E-mail:lygszfcgzx@qq.com
十、招标文件获取与CA办理:
(一)招标文件获取:
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登录,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系统操作咨询:
客服电话:4009980000
联系人:何工
电话:18452501766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505182641
(二)CA办理: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CA办理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咨询联系人:孙莉莉
电话:18005133017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传真:0518-85868256,E-mail:lygszfcgzx@qq.com),将按《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十一、疫情防控事项:
(一)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开标当天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至两人参加,请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须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验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二)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在2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三)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招标采购,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第二种方法:通过“支付宝”app,在首页搜索进入“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温馨提示:已通过“我的连云港”app申领“连易通”健康码的无需重新申领“苏康码”,可在“我的连云港”app直接打开使用。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隐瞒虚报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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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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