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倡导柔性执法与政采深度融合
【采购动态】
舟山倡导柔性执法与政采深度融合
本报讯近日,浙江省舟山市财政局在某医院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该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存在未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客观、公正、审慎的独立评审的问题,鉴于评标委员会的违规行为情节轻微、非主观故意为之且不构成行政处罚,分别对5名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行政约谈。在约谈过程中,通报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要求评标委员会严格遵守评标纪律、切实履行评审专家职责、努力提升评审专业水平。
此次行政约谈工作是舟山市财政局在政府采购领域施行柔性执法的一个缩影。舟山市财政局近年来一直坚持依法行政,在持续加大政府采购领域监管力度的基础上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倡导柔性执法与政府采购深度融合,对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存在的情节轻微不构成行政处罚的违规行为灵活运用行政约谈手段,实现处罚教育一体化,力争打造公平、透明、人性化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具体为:
一是事前监管到位,确保行政约谈有底气。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涉及的各类材料和采购环节实行全面管控全程监督,明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采购单位等相关当事人在采购文件编制、开评标、采购信息发布等环节存在问题及责任,确保后续的行政约谈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二是事中执行到位,确保行政约谈有力度。根据相关当事人存在的问题,对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追究责任,对当事人存在的情节轻微不构成行政处罚的违规行为灵活运用行政约谈手段,通报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给予相关当事人解释申辩权利,制作行政约谈记录并落实归档制度,确保约谈教育效果落到实处。
三是事后宣传到位,确保行政约谈有实效。参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的相关要求,依托“舟山市财政局外网”发布政府采购行政约谈结果,便于社会公众及相关当事人实时监督,提升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同时,发布行政约谈结果至采购单位交流群、代理机构业务群、评审专家群,帮助相关当事人及时了解掌握行政约谈结果,并以此为鉴,增强依法采购意识、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
(陈俊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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