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实务操作 >> 实务操作(探讨)电子报 >> 哈雷摩托采购引热议政采信息公开需再认识

哈雷摩托采购引热议政采信息公开需再认识

栏目: 实务操作(探讨),电子报 时间:2020-10-15 16:28:0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实务探讨】

哈雷摩托采购引热议政采信息公开需再认识

■ 张泽明

近日,有媒体报道,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2018年采购了一批进口摩托车,包括10辆单价超36万元的哈雷摩托车、160辆单价14.5万元的比亚乔摩托车。这则采购公告引发社会热议,有网友提出质疑。

追溯舆情起源,我们不难发现,公众质疑焦点在于采购单位没有说明具体采购原因,需求必要性不够明确。在此次单一来源采购的论证公示中,对采购方式的说理性也稍显不足。种种采购信息公开瑕疵,使得此次陷入争议的采购单位在舆情发展的初始阶段处于明显不利地位。

对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绝大多数基层代理人员,仍旧停留在照猫画虎式简单程序操作发布的层面,对发布信息的力度把握,往往不够精准,对于可能引起的争议,思想认识不足,重采购评审、轻信息公开的工作状态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如今,采购信息发布工作的顶层规定已经革新,例如,今年31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以下简称“101号令”)已正式施行,用以替代《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规范要求又上一个台阶。而这次的哈雷摩托采购事件似当头棒喝,警示采购实务人员万万不可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掉以轻心,尤其是在因政府信息公开也会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当下,更应全面理解,谨慎面对,精准发布,在完善细节上下足功夫。

加大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核心要点的执行力度,应毫不犹豫

财政部101号令,是我们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核心依据。101号令相比原19号令,虽然条款数目有所减少,由原来的36条缩减为现在的21条,但规范力度只强不弱,对核心规范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重新定义政府采购信息。19号令对政府采购信息的定义是,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反映政府采购活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的总称。101号令对政府采购信息的定义更加聚焦,即依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应予以公开的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以及投诉处理结果、监督检查处理结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等政府采购监管信息。这样不仅需要公开公告信息,也要公开执法与考核信息,真正向“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靠拢。这个公开力度还是比较大的,意味着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已不局限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公告发布,财政部门的监管信息也成为公开的必选项。

指明政府采购信息应当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格式编制。今年71日开始,各单位需要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编发政府采购信息。

进一步压实权责。以前发布信息主要责任在于采购代理机构,101号令则完全明确了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和媒体的相关权责,便于各方把握。比如,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和媒体,采取概括式法条取代原19号令的列举式规范,规定不按规定发布采购信息就将遭到惩处,这其实是加大了对不按规定发布采购信息的打击力度。再如,增加了对“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活动中存在懒政怠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规定,织密法网。101号令还规定指定媒体应免费发布信息,不得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收取信息查阅费用,这取代了19号令“体现公益性”的说法,便于操作。

拓宽视野综合把握政采信息发布工作,应毫不松懈

如果说财政部101号令是对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进行宏观调控的“白皮书”,那么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制度文件就是信息发布的“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实务人员应统筹把握。

20198月,财政部已发布《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照标准目录要求,地方各级预算部门公开的本部门预决算中要包括政府采购情况。

财政部明确,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二级事项分为四大类,包括政府预算、政府决算、部门预算(含政府采购事项)、部门决算(含政府采购事项)。标准目录规定了各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要素)及要求、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根据标准目录,部门预算要公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部门决算也要公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其中除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之外,还要公开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基层预决算公开层级直至县级。此外,财政部还强调,要加强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并明确预决算公开的原则、公开的时间、公开方式、涉密事项管理等要求。

对于相关工程项目,还要按照《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要求,对招投标等信息进行具体公开。未来还要考虑相关公开信息如何与公共资源和其他交易平台形成数据互通。因此,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务必提高认识,关注细节,否则极易出手痛快,贻患无穷。

(作者单位:大连海关)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95期第4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