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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县:出台新版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0-09-14 17:31:0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江西省金溪县:出台新版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

本报讯日前,江西省金溪县财政局印发《金溪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明确从202091日起,该县各单位采购人将按照新的集中采购目录范围、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目录》的修订是在金溪县2018年限额以上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施全流程电子化后,对试行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目录》2018-5版进行的一次全面修订。此次修订广泛征求了各部门、采购评标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意见建议,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类电子招投标项目。

一是制定并出台2020年版集中采购目录。金溪县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地方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的要求,结合金溪县实际,确定了县乡(镇)两级统一的集中采购管理范围,并针对集中采购目录内各类品目的执行特点,分类设置不同的采购管理程序,满足采购人多样性的采购需求。对于采购频次高、技术标准相对统一的品目,实行小额零星采购管理,节约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对于需求多样化且采购频次较少的品目,抓大防小,实行限额管理,给予采购人更大的自主权。

二是为降低采购单位行政成本提质增效。结合金溪县经济发展和政府采购管理的实际情况,将县乡(镇)两级采购限额标准统一设定为30万元。同时,兼顾采购效率和效益,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提高到50万元,增强采购人依法适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发挥非招标采购方式周期短、效率高的优势,促进采购项目提速增效。同时,《目录》按照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在《目录》中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规定做出相应调整。

三是新版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施行后,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及评标专家提供高效、规范的电子化服务,规范各方采购主体行为,极大地提高采购效率。

(杨阿三张茂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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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89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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