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巨灾保险为百姓挡风遮雨
【关注巨灾保险采购系列报道①】
政采巨灾保险为百姓挡风遮雨
■ 本报记者 吴敏
近日,南方水灾频发,四川、云南、湖南、湖北等地均有受灾。接连的灾害让公众日益关注巨灾保险。
事实上,几年前,很多地方已经开始探索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购买巨灾保险,用以应对无法预料、随时有可能发生的各种自然灾害。
近半年7地采购巨灾保险
巨灾保险一般指政府运用保险机制,通过制度性安排,将因发生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保险形式进行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巨灾保险制度是利用保险机制预防和分散巨灾风险,提供灾后损失补偿的制度安排。
《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查阅了“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公告,通过统计发现,近半年,7个地方对巨灾保险进行了采购。这类巨灾保险都属于服务类采购。这7个地方包括宁波市、重庆黔江区、河北张家口市、重庆垫江县、厦门市、广东东莞市。采购方式主要为公开招标和竞争性磋商。
统计显示,巨灾保险的采购预算金额总体相对较大的,多在百万元以上。比如广东东莞巨灾指数保险项目采购金额为8640万元。张家口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3500万元。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巨灾保险(第二轮)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金额为2550万元。宁波市普通国省道营运期巨灾风险保险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950万元。重庆垫江县巨灾保险采购预算金额为100万元。重庆市黔江区2020年巨灾保险采购预算金额为236万元。
中标单位除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内几家大型保险公司,还有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
采购内容各有侧重
统计显示,虽然都是采购巨灾保险,但是不同地方是根据自身情况投保不同内容和保险责任的巨灾保险。
宁波市采购的普通国省道营运期巨灾风险保险项目附有公开的招标文件,采购内容较为详细。采购人是宁波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保险标的是宁波大市辖区范围内已投入运营的普通国道、省道等参保公路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临时工程以及应急保畅费用。其中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国土局认定地质灾害点、相关政策处理经费除外。保障责任是当承保标的范围内发生火灾、爆炸、台风、碰撞、强热带风暴、龙卷风、暴雨、洪水和暴雪以及由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性滑坡,泥石流,崖崩、水库溃坝等列明的风险中任一项导致保险标的发生路基,边坡、桥涵、隧道、路面积水、积雪引起的病害等物质损坏或灭失,即视为保险责任成立。保险金额按新建标准确定,总保险金额为2060830.3万元。
张家口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项目是对全市居民进行统保。按每户一套常用住宅参保,既有平房又有楼房的住户按一套楼房参保、理赔,楼房住户保额每户5万元,保险费率0.07%;平房(包括窑洞)住户保额每户2万元,保险费率0.08%。采购人是张家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专家建议完善巨灾保险立法
记者发现,近几年并不只有上述几个地方尝试过巨灾保险采购。深圳市、广东省多个地市、福建省、湖北省等地均采购过巨灾保险。
据了解,早在2014年,深圳市率先推出《深圳市巨灾保险方案》,根据深圳年气象灾害情况,选择了暴雨、雷击、洪水、龙卷风等15种保障灾种,以对灾害发生时对受灾居民的人身伤亡救助和核应急救助进行保障。人身伤亡救助费用,每人每次灾害最高限额10万元,每次灾害总限额20亿元。2019年,深圳将人身伤亡每人每次灾害责任限额从10万元提高到25万元,并新增台风等紧急转移安置费用和灾后人员救助费用等。
2016年下半年,广东省在全国首创巨灾指数保险,并推动其在湛江、韶关、梅州、汕尾等10个试点地市全面落地,险种涵盖台风、强降雨等自然灾害。
2019年,湖北省开始在武汉市、十堰市、黄冈市和恩施州试点巨灾保险,由政府全额为辖区居民购买保险,遇上暴雨、洪涝巨灾,试点区域内人员伤亡和农作物受损都有一定比例的赔付。
尽管国内对巨灾保险的认识逐渐深入,很多地方政府开始试水巨灾保险服务采购,但是总体来说,我国巨灾保险的赔付并不高。瑞士再保险瑞再研究院发布的《经济积累和气候变化时期的自然灾害》报告却显示,全球范围内,2019年自然灾难造成的经济损失中,全球保险业赔付了1460亿美元经济损失中的40%左右。而中国保险业在自然灾害中的赔付比例仅为10%左右。
因此,保险业专家建议,尽快出台《巨灾保险条例》,完善巨灾保险立法,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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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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