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变更集采业务承接主体
【业内动态】
深圳变更集采业务承接主体
本报讯记者乐佳超报道深圳市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承接主体自2020年9月1日起,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变更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近日发布的《关于变更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平台的公告》明确,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自2020年9月1日零时起,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承接主体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变更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评审场所以及采购单位及供应商办理注册、电子密钥和合同备案等服务的场所保持不变。
据了解,8月4日,深圳交易集团相关负责人等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座谈交流。座谈会上,该负责人介绍了深圳市交易集团创立以来的历程、功能定位、战略目标及使命愿景,并表达了对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同志加入的欢迎。双方还就业务移交、人员安排等事宜进行深入交流,并明确要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保障平台业务、信息化交易系统、人员、资产场地等顺利移交,做到业务不断、队伍不散、工作不乱,确保“无感对接”。
记者注意到,除了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深圳市盐田、罗湖、南山等区的政府采购业务承接主体也发生了变化。其中,如盐田区政府采购业务由盐田区政府采购中心整体移交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罗湖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由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变更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变更节点之后的业务,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负责受理;龙岗区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承接主体由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变更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