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梅河口市招标公告
吉林省梅河口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福民街道办事处所需党群服务站办公用房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7月24日至7月30日9:0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0年8月13日9:30
梅河口市福民街道办事处所需党群服务站办公用房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25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13日9:3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X[20200721]-0211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梅河口市福民街道办事处所需党群服务站办公用房采购
具体包括:办公用房面积要求670㎡以上,楼层1-3层,位置在梅河口市区,毛坯房,产权年限50年。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分期付款,每年支付购房款20%,付完房款后(5年后)完成过户,中标后30日内交付完成。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569.5万元(交易税由卖方承担)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569.5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能够提供临街1-3层门市的潜在投标人,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要求法人代表携带公司新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本人身份证的原件、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前来报名(没有原件视为无效资格不接受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格预审通过的投标人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证明材料(附打印件加盖公章);
3.不接受有产权纠纷、债务问题的投标人;
4.房地产开发商须提供规划许可证,非房地产开发商须提供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个人参加投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258室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3日9:30(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梅河口市市政府2楼256室)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梅河口市福民街道办事处
地址:梅河口市崇金砂路771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64487601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2008号
联系人:朱远扬、靳雅钧
电话:0435-4219529
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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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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