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启动省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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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启动省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编制
本报讯记者张明柳通讯员张沫报道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修订省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通知,明确了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编制要求、流程和时间进度表。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编制单位的定义,提出省级国家机关、党的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组织机关,作为购买主体主管部门,应编制部门目录。
在目录范围方面,通知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将融资行为、人员招(聘)用及劳务派遣用工等6种情形列入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同时,为优化目录编制和管理,对各部门通用的服务类项目,由省财政厅统一编制。
此外,通知还夯实了目录编制责任。此次目录编制工作涉及省级部门89个,通知要求各部门应担负主体责任,采取专家论证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切实抓好目录编制工作, 确保省级部门目录7月底前全部编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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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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