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招标公告
广东省汕头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汕头市信息中心所需汕头政府在线(三期)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7月8日至7月15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0年7月29日9:30
一、项目编号:
440500-202006-092-0004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汕头市信息中心所需汕头政府在线(三期)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汕头政府在线”政务办公平台的建设的思路是在充分利用全市现有电子政务资源的基础上,按照协同、实用、共享、定制、安全、移动、开放的原则,基于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构建一体化、高质量、高效率、智能化的党政机关办公自动化平台,全面覆盖市直及各区(县)、镇(街道)、村(居委)相关的党委机关及其他部门,涵盖日常办公事务、公文流转、公文交换、文件报送、审批请示、通知送达、移动办公等业务需求,通过更加科学、规范、定制化的平台设计和配套的运行机制、制度建设,为领导决策和党政机关办公提供全面的电子政务信息化服务,从而提高各级党政机关的办公自动化水平和办公效率,真正促进、推动无纸化办公的建设。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协同办公平台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的通知》、《关于做好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迁云改造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汕头政府在线(三期)项目将结合“汕头政府在线”现有一、二期平台的建设成果,实现省粤政易平台(即政务微信)在汕头的功能应用,建设“汕头政府在线”政务OA系统与省系统的功能对接以及针对本地现有的政务OA系统、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的功能建设,从而全面满足省、市政务办公开展及融合、对接等的相关规范性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的维护期自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3年的维护期限,不含竣工验收前的试运行阶段。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2415907.9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2415907.9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多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和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公司,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若为长期授权,则提供长期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开标评标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投标人属于“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投标人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上述书面承诺最迟于本项目评审结束前提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附件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9日9:30(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地点: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办法:本项目不需报名,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29日9:30前到达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期则不得参加投标。如有更正请留意本项目相关更正公告。
(二)温馨提示:
1.若项目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仅出示缴交投标保证金凭证,而相关款项未能在投标的截止时点前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的,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不能被确定为中标人。
保证金缴交账户:
户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账号:44050165090100000089
2.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务必先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若发布中标公告时,中标人尚未完成省网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流程,导致中标公告无法在法定时限内发布,中标人将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单位可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信息中心
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大院6号楼
联系人:周玉辉
电话:0754-8828092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3楼
联系人:刘祺浩
电话:0754-88179796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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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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