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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电子报 时间:2020-07-09 21:28:5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浙江省海宁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海宁市教育信息中心所需中小学多媒体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72214:45

开标时间:202072214: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宁市教育信息中心的委托,经海宁市财政局[2020]1803号确认书批准,现就该中心所需中小学多媒体教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NCG2020044DZ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海宁市教育信息中心所需中小学多媒体教室设备采购1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注:本项目共一个标项。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616.3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资格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成功。

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

招标文件获取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注: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六、投标保证金:无

七、确认投标截止时间:202072214:45

纸质和电子备份(U盘等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递交完成后应即交即走,不参加后续开标会。

现场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2楼第二开标室

八、投标说明:

(一)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电话:400-881-7190

(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投标人及时办理。

(三)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8-30/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四)递交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补充、修改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将纸质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本公告第十一条要求送达,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已接收的纸质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退还。

九、本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海宁市教育信息中心

地址:海宁市海州东路219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0573-87290579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

邮编:314400

联系人:顾瑞红

电话:0573-87657732

传真:0573-87657722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名称:海宁市财政局

电话:0573-87292037

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7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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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70期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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